山东省质量强省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
关于公布2023年度山东省质量强县(市、区)名单的通报
鲁质强发〔2023〕6号
各市人民政府,省直有关部门:
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重要指示要求,全面落实《质量强国建设纲要》和《山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》,进一步提升县域质量治理水平,深入推进质量强省建设,根据《山东省质量强县(市、区)创建实施方案》(鲁质强发〔2022〕2号),山东省质量强省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了2023年度山东省质量强县(市、区)创建评价工作。经省政府研究决定(按照行政区划排序):济南市历城区、淄博市张店区、东营市垦利区、烟台市福山区、青州市、济宁市兖州区、沂水县、齐河县、聊城市东昌府区、邹平市为2023年度山东省质量强县(市、区),现予以公布。
希望以上县(市、区)珍惜荣誉,再接再厉,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,切实将好的经验做法上升到制度层面、理论高度,在更大范围、更广领域推广应用,持续健全质量共治机制,提升县域质量竞争力,为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实质量保障。
山东省质量强省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
2023年12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