范恒山 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副秘书长
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,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。近年来,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和政策举措,旨在加快促进乡村振兴,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,包括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》、《乡村振兴战略规划(2018—2022年)》以及乡村振兴促进法等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强调,运用“千万工程”经验,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。需要“五策联动”即通过农民进城落户、城镇赋能农村发展、提升农村产业结构、创新农业经营模式、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等举措促进乡村全面振兴,力争到2035年,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,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。
破除城乡二元结构,还需要着力解决的一个问题,就是实现城乡居民发展机会和人身权利的平等。在发展机会方面,尽管在实际生活中仍然存在着差别,但随着户籍和就业制度等的改革,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已无制度上的悬差而趋于平等。但在人身权利方面,则仍然存在较大的差别,这尤其体现在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等上。对于农村居民来说,基本公共服务甚至可能超过务农收入。不平等对待,使农民在损失这笔收入的同时又不得不面对市场化带来的教育、医疗等方面的高额开支。推进乡村振兴,必须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面向农村和农民。应明确目标任务,建立标准体系,强化约束机制,设计时间界限,由易到难、由急到缓,一项一项地予以解决。
来源:学习时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