习近平总书记指出:“壮大农村集体经济,是引领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。”龙川县地处粤东北山区,位于东江和韩江上游,全县总面积3081.31平方千米,辖24个镇315个行政村,常住人口约59.55万人。全县经济组织数量共5974个,其中经济联合社315个,经济合作社5659个,数量多、分散广,且村组织收入多依赖上级政策资金及投资分红,收入来源少、带动经济发展能力弱,2022年全县315个村集体经济收入总量为6236万元。针对村域广、经济底子薄且“造血”能力差的县情实际,龙川县全面打响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“消薄”攻坚战,坚持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中之重,大力实施“百千万工程”,对标一流、学习先进,组织县、镇、村三级干部前往浙江省驻点考察学习乡村振兴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,并将外地先进经验“本土化”,交流成果“实用化”,在做大做强镇村集体经济方面提出新的发展思路——组建“强村公司”。
(一)建立现代企业制度,解决“市场化程度低”问题。出台《龙川县关于推进强村(社区)公司壮大村集体经济模式工作方案》《关于龙川县推行农村职业经理人、储备人才培育工作的实施办法(试行)》等制度,以助推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和农民增收为目的,按照“产权清晰、收益归村”为原则组建“强村公司”,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独资,或通过投资、参股组建公司实体亦或入股镇村(社区)联合发展平台,参与制定公司章程,签订投资协议,明确投资占股、利润分配方式、到期资产处置方式等双方权利义务、违约责任内容,建立权责明确的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防控制度。
(二)探索多元出资方式,解决“原始资金不足”问题。指导各镇因地制宜谋划出资方式,推动“强村公司”多元化发展。一方面探索镇村合资入股方式。综合考虑各村资金可承受范围,由镇一级经济联合总社出资一定比例,剩余部分通过各村出资的方式合作共同出资。另一方面探索村企联合出资方式。全面摸排镇域范围内有意向企业共同合作成立“强村公司”,采取企业出资,各村缴纳资金、提供本村资源、村集体资产等方式联合出资,积累初始资本金。
(三)创新公司经营模式,解决“发展方式单一”问题。“强村公司”以项目联建等形式统筹辖区内农村集体资产资源,实行公司化运营兼顾社会效益。通过整合集体资产资源,打通“沉睡”资源“变现”渠道。鼓励支持各镇村发展资产经营型、社会服务型、订单生产型、工程承揽型4种类型的稳健经营。积极探索结对共建,印发《龙川县“富民工坊”建设实施方案》,统一规范和指导,开展技能培训,植入社会治理功能,推动“强村公司”与“富民工坊”协同推进、互为补充,鼓励支持为农业产业发展提供社会化服务,参与乡村基础设施建设,推动村际组织联建、强弱互补、资源共享、抱团发展,凝聚共富合力。
龙川县组建“强村公司”破解发展难题,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的做法,多次得到了省、市有关领导和部门的肯定和批示,并被省委深改委评选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20个典型案例之一。截至2023年底,龙川全县已组建镇、村级“强村公司”28家,实现24个镇全覆盖,签订订单总额达4415万元,村集体经济收入达10293.08万元,比2022年全年增长了65.05%,村均收入达32.68万元。
(一)全方位整合,变资源为资产的途径更有效。“强村公司”突破村集体“单打独斗”的传统理念,通过整合乡村资源、盘活闲置资产、实施优质项目、专业运营管理,以承接镇级和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为主营业务,探索“以工代赈”发展模式,全面推动村集体抱团发展,增强产业发展后劲。如鹤市镇“强村公司”实行认缴制,第一年每个村(社区)认缴5万元,分10年缴足,注册资本达400万元。
(二)全方位推进,变农民为股民的效果更显著。结合资源禀赋、产业基础、区位优势等因素,以连片土地农田等集体资产入股,同时鼓励农户以闲置农房、承包经营权等多种方式入股,并吸纳脱贫户劳动力务工,培育其成为乡村工匠,构建资源资产入股、拿租金、挣薪金、分股金的“两资入股三金收益”股权收益分配共享机制。如鹤市镇“强村公司”首批带动就业人数105人,人均增收约2400元,该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实现首次分红合计20万元,增加各村(社区)集体收入2万元。
(三)全方位带动,变分散为联结的方式更科学。瞄准农村低收入人群与剩余劳动力,引导企业将劳动密集型产业链延伸到农村,实现企业与农村剩余劳动力“双向奔赴”,带动群众实现家门口就业,把农村产业发展与县域高质量发展、农民就业增收相挂钩,形成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,让广大农民更多地直接分享产业增值收益。如麻布岗镇发挥强镇公司作用,将镇域现有的劳动密集型小作坊,按照统一标准推进规范创建,其中顺嘉玩具厂建成运营后创造了40多万元的产值,带动当地120多名务工人员就业。